来源:https://mbd.baidu.com/newspage/data/landingsuper?context=%7B%22nid%22%3A%22news_9916211503708703504%22%7D
4月7日,腾讯第一大股东宣布减持2%股份,减持金额超千亿元。
有网友算了一笔账,这笔投资20年赚了7800倍,号称人类史上最伟大的投资。
但网友不知道的是,早在2016年,买中兴通讯某位高管自发的理财,年化收益率能达到4997786%。
对,就是一年5万倍。
如此反常的生意,一定有猫腻。近日,法眼从广东省高院的一份判决书中,找到了这位前中兴通讯高管何雪梅的“生意经”。
资料显示,何雪梅出生于1970年,1991年毕业于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1998年1月加入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被刑事拘留,被抓前任中兴通讯工会主席、中兴宜和公司董事长。
何雪梅是一个多面人,她喜欢在社交平台上炫富、秀恩爱、做公益,她还聚集了一批“河粉”,即使在事发后,也有河粉相信她是无辜的。
一份流传的中兴通讯高管群的聊天截图显示,中兴集团董事长殷一民向其他高管透露,何雪梅涉嫌犯罪已向公安机关自首。他还表示,由于案情较为复杂、涉及面较宽,要求管理干部如与何雪梅有不当经济往来和不当事务交往的(参与何雪梅个人公开组织的其承诺10%年收益的“理财”不包括在内),要主动说明。
9亿元
原判认定:自2015年初至2017年3月,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公司)工会主席、被告人何雪梅通过以高回报为诱饵,在中兴通讯公司工会全资控股益和天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和天成公司)的电子商务平台上募集资金。
2015年3月始,何雪梅陆续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一何一世界”发布9篇集资宣传信息,总浏览量达41041人次,只需关注公众号即可阅读。
何雪梅使用大量私人账户接收、转移集资款,将所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房地产、买卖股票、归还所挪用公司资金、偿还个人债务、侵吞转移至境外等。在难以归还集资款时,何雪梅虚构理财业绩继续募集资金。
经审计,何雪梅累计募集资金21.19亿元,参与人员8819人、25580人次,未退还3921名人员理财资金的数额合计为8.99亿元。
年化5万倍
这些非法募集的资金,收益额高的惊人。
据中兴通讯原人力资源部部长曾某证实,何雪梅于2015年11月向其表示自己有收益较高的理财渠道,希望曾某投资。2015年11月24日,曾某转款30万元。三天后,曾某账户回款327900元,3天收益率为9.3%,年化收益率为4997786%。2016年4月,中兴通讯公司人力资源部三部部长唐某,转账10万元购买何雪梅的理财。14天后,唐某账户回款资金11.8万元,并备注“主席超短期理财”,14天收益率为1.8%,年化收益率7383%。
如此高额收益率,也并非人人都能享受到。曾某、唐某还用另外一重职务,系中兴宜和公司董事和监事。
中兴宜和公司是中兴通讯工会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何雪梅为中兴宜和公司董事长。
有中兴通讯员工表示,实际上,中兴宜和公司的财务支出是脱离了中兴通讯公司监管,也脱离了中兴宜和公司董事的监管,成了何雪梅的“一言堂”。中兴宜和公司所有资金的使用相当于何雪梅一个人说了算。何雪梅承认:“我不用任何其他董事同意,也不需要董事会决议,我就可以直接决定调拨中兴宜和公司的资金。”
当然,也有员工曾对何雪梅的高收益理财提出过质疑。
“何雪梅在QQ群、公司网站上都说购买理财产品自愿,买了不要问东问西,她没时间回答。有的不相信的员工跟帖时问多了几句或者表示了质疑,何雪梅会大发雷霆,谩骂这些人是小人之心,威胁要向这些员工的上级反映,开除这些员工,还说她在社会上能量非常大,黑白两道都吃得开,她的一些粉丝也会参加对质疑员工的围攻。”
自杀未遂
中兴通讯于2017年6月经例行审计发现何雪梅非法集资事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7年7月11日,何雪梅自服氯硝安定50片后入院抢救。(安眠药的一种)
2017年7月12日2时许,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八大队接到中兴通讯公司反映。何雪梅因病到蛇口医院治疗出院后,在该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返回公司并表示愿意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当天3时许,民警将何雪梅带回审查。
当天上午10时许,该支队民警在该公司一楼会议室将正在开会的同伙季可、胡丽、王斌梅三人抓获归案。
据何雪梅供述,员工理财款的资金去向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投资地产。二是海外投资1个亿全部亏完。三是投资股票,投入3个亿,亏了5000万;四是投资基金4亿元,亏了2亿元。
另经法院查明,在2011年12月29日至2015年4月8日期间,何雪梅利用其身为中兴通讯公司工会主席的职务便利,指使手下工会干事以向中兴通讯公司员工发放保险理赔款的名义填写借款单或直接填写报销单,由其审批后从中兴通讯公司账户向他人转款共计310万元,用于个人使用。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何雪梅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何雪梅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十八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
二审,何雪梅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