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中兴新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建设、违法分配公共租赁房的举报信》的回 函
关于你《南京中兴新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建设、违法分配公共租赁房的举报信》(简称《举报信》),我单位已经收到。你在《举报信》中向我单位举报南京中兴新软件有限公司(简称中兴公司)违规建设、违法分配公共租赁房问题,要求我单位进行查处。现我单位答复如下:
根据《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各区政府、开发区、产业园区、功能板块等负责组织本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并配合做好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街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的申请受理和初审工作。
由开发区、功能平台、产业园区、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或自有资金筹集的单位公共租赁住房,可依照本办法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供应本单位保障对象的配租方案,配租方案、分配结果报送市住保办备案。
根据上述规定,你所举报的中兴人才公寓违法建设、违法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的问题,均不属于我单位职权范围,建议你向市住房保障部门反映相关问题。
特此回函
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政府铁心桥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