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回《中兴南京人才公寓二期第一批配租方案》的函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邮寄来我中心的《中兴南京人才公寓二期第一批配租方案》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部分申请人不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政策相关要求。
1、经我市住房保障数据及人才安居数据比对,此次报送的配租名单中有38人已购买我市共有产权房或限价房,有7人正在享受人才安居购房补贴或租赁补贴,此类人员如再申请中兴南京人才公寓二期公租房,将涉嫌重复保障。
2、经我市房产交易数据比对,此次报送的配租名单中有138人已购买我市商品房,此类人员不属于住房困难家庭,亦不属于贵司方案中所提到的“在南京有实际住房需求”。
3、目前还有举报称此次报送的配租名单中有部分人员已不在南京市工作。如属实,根据我市住房保障政策,此类人员亦不能申请我市住房保障。
二、租期规则制定不规范。
根据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以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名义变相进行实物分房;公租房首次承租期最长为5年,到期后依申请审核资格,符合保障条件才能继续承租。贵司制定的租期规则不符合规定要求。
据此,现将《中兴南京人才公寓二期第一批配租方案》退回,望贵司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上述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函后90天内将完成整改后的配租方案重新报送我中心备案。
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10月15日
中兴大于天的合规政策:
https://www.zte.com.cn/china/about/trust-center/Legal-and-Compliance/Compliance-Audit.html
转发南京市政府安居房政策:http://njna.nanjing.gov.cn/cxrc/cxrczc/zcjj/201802/t20180202_491224.html
,供参考!
过河拆桥,鸟尽弓藏,卸磨杀驴!
温水煮青蛙,反正没人反抗!一期的更怂!
二期的都搞死了,现在慢慢又要搞死一期的了。
一期的没人反抗吗?公司单方面增加新限制条款,没有签字,应该是无效的吧?
这说明了什么?刚分给的二期房子又要被迫收回了?
说明公司眼里只有利益,政策收紧的合规大于天只是基于有没利益、对自己是否有损害考量。
分房因16年单方面变更房屋性质、然后利益受损,所以以政策收紧、内部合规为由取消合同。
然后在明明知道配租不合规的情况下,打着合规的旗号配租,然后政府说配租策略为不合规,但改不改在公司。
自始至终,公司都是基于自己的利益考量,合规?不过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