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尴尬了,还真的能转商品房

 

关于《南京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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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土地优惠政策)对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变更用途后,不动产权证上应注明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经批准需要再次变更土地用途时,应按规定补缴变更为租赁住房用地前的证载用途和批准用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鼓励土地使用权人与市场主体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

关于 “这就尴尬了,还真的能转商品房” 的 9 个意见

  1.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一期未合法报备,证书不全。

      1. 如果真那么简单的话,公司就不会在宣称二期合法流程多花了两千多万的前提下,还办成公共租赁房。说到底,就是政策和钱两方面的问题:政策公司现在要合规;钱,公司要损失最小,或者利益最大化。两方面的合力,完全看不出公司在这方面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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