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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欢迎评论,互通消息” 的 3 个意见

  1. 史是今天早上公司通知她和解的,应该是昨天谈完后公司回来商量了一下,觉得可接受就同她和解的。价码应该不低,不然进度不会这么快

    上午就和解了,那下午你还发这些折腾个啥呢

    协商小结:
    1. 企业认为只极少数人要房,会找办法把这几人搞定。
    2. 对方策略——拖延产权办理,待诉讼时效过期。
    3. 50㎡打通事宜拒绝回答。
    4. 转让协议拒绝提供。
    5. FY特别提醒,如需判决不挂网,需当事方提前打申请,且理由充分。
    6. 由于安居房产权未登记,猜测可能结果——“以合同中5幢未交付为由,驳回”。

    这是昨天她们谈判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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