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铁心桥办事处:
我是南京中兴新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南京中兴新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公司”)建设的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宁双路中兴南京人才公寓一期、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存在违规建设、违法分配的问题,故本人向贵处提交举报材料,请贵处依职权予以查处。
一、中兴南京人才公寓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存在违规建设的问题。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本省范围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本试行导则规定,以保证建设项目的居住使用功能和节能环保要求。根据该通知附件《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第3.2条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60平米,但中兴公司以建设公租房的名义对内部员工出售,并号称出售的房屋面积达100余平米。实际上,中兴公司将两套相邻的50平米房屋打通变更为100平米,并将变更后的房屋出售给员工,严重违反《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的规定。请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对违规建设进行依法查处。
二、中兴南京人才公寓一期、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存在违法分配、违法出售的问题。
根据《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雨花台区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租赁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而公共租赁房的租赁对象仅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三类。《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还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不得对个人出售。
中兴公司建设中兴南京人才公寓一期、二期后,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出售房屋的同时将房屋出租给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人员。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的规定,举报人拥有向贵处举报并要求贵处查处相关违法情况的权利。根据《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具体工作由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以下称市住保办)承担。各区政府、开发区、产业园区、功能板块等负责组织本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并配合做好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街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的申请受理和初审工作。具体到本案,贵处具有负责查处中兴公司违规建设、违法分配公共租赁房的法定职责。
综上所述,举报人希望贵处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社会公共利益,严肃依职权查处中兴公司违规建设、违法分配公共租赁房的问题,还社会公平正义,并将处理意见回复给举报人。
此致
敬礼
举报人: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